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节假日考勤及日常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来源:城建学院  发布时间:2015-04-06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了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按照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现将学生节假日考勤与日常请销假管理做进一步规范,望各学院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节假日考勤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节假日考勤可划分为三种形式,即学生寒暑假、国家法定小长假(包括: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周末(周六、周日)
        寒暑假考勤
        1.学生在寒暑假放假前(期末考试阶段)不得擅自离校,考试全部结束后离校前需告知辅导员,辅导员要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2.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假前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内容及教育过程要有痕迹并备案。要求学生安全到达后要以qq、微信、短信等方式向辅导员老师报平安;
        3.如学校不提供寒暑假住宿,所有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离校。如学校提供寒暑假住宿,各学院要认真统计不离校学生名单,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安排住宿。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纪律要求,并在留校学生中明确负责人,协助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定期向学院负责人汇报相关事宜;
        4.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返校点名工作,对未能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明确事由,并责令其尽快返校。同时各学院要重视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沟通的痕迹管理;
        5.各学院要加大对擅自提前离校和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处理力度,视情节要予以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长时间未返校(未请假或请假事由不正当)的学生要累计缺课次数,并按旷课论处。
        小长假考勤
        1.各学院要加强对小长假放假前最后课节的考勤力度,做到每班点名制,严控擅自提前离校,严把请假关(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对提前离校、找人替课或提前购买车票等现象要予以严肃处理;
        2.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假前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内容及教育过程要有痕迹并备案。要求学生安全到达后要以qq、微信、短信等方式向辅导员老师报平安;
        3.各学院要对假期离校学生、留校学生分别进行统计。要求离校不回家的学生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并获得家长同意。要向留校学生讲明各项安全、纪律要求,并指定班级负责人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留校学生如在假期间离校外出需提前告知班级负责人;
        4.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返校点名工作,对未能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明确事由,并责令其尽快返校。同时各学院要重视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沟通的痕迹管理;
       5.各学院要加大对擅自提前离校和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处理力度,视情节要予以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长时间未返校(未请假或请假事由不正当)的学生要累计缺课次数,并按旷课论处。
        周末考勤
        1.每周周一至周五期间,学生不准擅自离校或在校外居住,各学院要严把请假关。周五晚、周六全天至周日上午本市学生或“走亲”学生可在校外留宿,但需提前向班级负责人或同寝同学告知,并说明去向。其他事由一律不准在校外留宿;
        2.周日晚各班级负责人要及时清点班级人数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通知辅导员,辅导员要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并责令其及时返校。对长时间未返校(未请假或请假事由不正当)的学生要累计缺课次数,并按旷课论处。
        3.对在校但长时间不参加教学活动、长时间不在校或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各学院要做到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并责令其及时改正。沟通过程要有痕迹。屡教不改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二、日常请销假管理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与考勤规定》;
        2.周一至周五期间任何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非学校层面组织的各种活动、各类资格证书考取、二学历等事项,各学院一律不得准假。其他事由需要离校外出者,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与考勤规定》中的请假批准权限。
        3.所有学生干部不得在正课时间请假。
        4.学生外出(节假日除外)要履行请假手续,严禁不假外出。
        5.学生外出要从学校开启大门出入,严禁翻越围墙或栅栏出入校园。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3日